首 页 | 业内动态 | 外贸新闻 | 安全质量 | 技术新闻 | 统计数据 | 企业快报 | 展会信息 | 健康美食 | 标准法规 | 市场行情 |
首 页 业内动态 外贸新闻 安全质量 技术新闻 统计数据 企业快报 展会信息 健康美食 市场行情 畜牧新闻
 蛋鸡、肉鸡、奶牛、肉牛、珍珠鸡、雉鸡、七彩山鸡,野山鸡
外贸新闻  
海关总署发警示通报:防止塞尔维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
【畜牧行业网】 时间:2019-08-14 来源:界面新闻 【收藏本页
8月13日,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塞尔维亚非洲猪瘟传入的警示通报。2019年8月11日,塞尔维亚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(OIE)紧急通报,该国境内沂期发生4起非洲猪瘟疫情。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,防止疫情传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发布本警示通报。

一、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塞尔维亚输入猪、野猪及其产品。

二、加大对来自塞尔维亚的寄详物和旅客携带物检疫查验力度。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。

三、进境船舶、航空器、公路车辆和铁路列车等/预警措施运输工具上,如发现有来自塞尔维亚的猪、野猪及其产品,一律作封存处理,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,未经海关许可,不得启封动用。其废弃物、泔水等,律在海关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,不得擅自抛弃。
免责声明:
1、本文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2、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!
※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
关于我们 - 服务指南 - 广告服务 - 联系方式 - 法律声明 - 友情链接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
版权所有:畜牧行业网 Copyright 2012 13806.org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
备案序号:鲁ICP备06024556号 联系客服 Email:16933431@qq.com 投递稿件和展会合作联系客服QQ:16933431